四川新闻网成都7月1日讯(成都中院 记者 杜玉全)“作为本案证人,我保证向法庭如实提供证言。如有违反,愿承担法律责任。”7月1日下午1时,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贩卖、制造毒品案件,证人李小明(化名)出庭作证。但与其他案件不同的是,该案审理中,李小明并没有直接出现在庭审现场,而是在隔壁法庭,通过屏蔽面部特征和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