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工作平台
信息化工作平台是将技术部门涉及到的各个法院提交项目审核、问题报修处理均纳入该平台,是当前新技术革命中一个非常活跃和具有很强生命力的技术应用领域,是信息化社会的产物。通过网络,各级人民法院信息化主管部门的人员可跨越时间、地点协同工作。本系统能够适用于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可实现中院部署,辖区内法院均可使用的特点。现信息化工作平台共开放项目管理、运维管理、供应商管理、公告管理、需求管理、资料上报、工作通知、资产管理八大模块。
信息化工作平台在各级人民法院信息化部门主要以“办公、办事”为核心,包括了项目管理、报修管理、公告管理、供应商管理等功能。其特点是以各级人民法院信息化主管部门在办公、办事上进行对项目管理、运维管理、供应商管理、公告管理、需求管理、资料上报、工作通知、资产管理等进行管理,实现符合各级人民法院要求的审批结构体系,达到“审批自动化”的目的。从而节省纸质文件传递在时间和人力成本上的浪费,提高项目审批的工作效率。各功能模块需求如下:
一、项目管理
基层法院能够将本院的项目上报给中院审批,审批完成之后可登记项目办理情况。中级法院可以登记本院的项目情况,根据项目不同自定义项目节点,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登记办理每个节点的不同信息及材料,从而实现项目的一站式综合化管理。
二、运维管理
基层法院干警可以将本院的项目提交给本院的运维人员,运维人员根据处理情况自行选择处理报修或者提交中院运维处理,系统可根据报修人角色提供不同的报修提交途径供用户选择,从而使问题报修更加快速高效。同时,系统可提供多种辅助功能,如报修管控(具有该权限的用户可根据权限不同对报修进行统一集中管理)、报修预警(根据报修的优先级、重大程度、紧急程度等多方位对报修进行预警)、工作量计算(通过平台辅助法院对各运维公司人员工作情况进行统一的绩效考核管理)、报修查询统计(支持多条件组合查询导出)。
三、供应商管理
系统提供供应商管理模块,可登记本院的供应商基本情况,从而实现对供应商的统一记录,方便后期对供应商的信息进行查询统计等操作。
四、公告管理
提供公告管理,可发布重要公告,操作说明等公告,根据法院需求不同可自定义公告类型,并支持公告的时效性限制。
五、需求管理
需求管理模块,支持对需求进行简单的登记,在需求后期的整个进展中,系统均支持对需求的办理情况补充,从而达到对需求的实时跟踪效果,大大的避免了需求不了了之,无任何反馈,无法处理等问题。
六、资料上报
针对基层法院需要上报中院的资料,单独开放资料上报模块,基层法院可以定期或不定期的将本院的信息化工作相关资料上报给中院相关领导查阅。
七、工作通知
提供单独的工作通知模块,中院可以将需要基层法院协助做的工作进行发布通知,可单独选择人民法院中的个人,也可选择多人,也可选择多个部门或者多个法院,通过复选的方式增加工作通知的精确性和有效性。
八、资产管理
资产管理可以实现对法院现有的固定资产进行统一的管理,通过信息化的方式,使用户可以更加方便的查看固定资产的信息、状态、存放地等。